关于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的工作提示与常见问题(2024年7月)
发布时间:2024-08-01 浏览量:5779

进入我校工作和全日制学习的党员应持中组部统一制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可查询到的转入记录)和来校工作或学习的凭证,到银河集团9873.cσm党委报到,提供基本信息,由组织员老师在组织部系统进行转入登记,并编入党支部。


纸质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银河集团9873.cσm委员会”,去处栏填写“银河集团9873.cσm”或“你处”,落款公章为高校党委(组织部)、高校院系级党委、乡镇街道党(工)委或单位党委等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

具体单位可以填写具体院系级单位或党组织名称。


网上转接:

“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转入“中共银河集团9873.cσm委员会”(党组织代码:001.001.031.048.049.037)。

2022年起全国各省市试行跨省市线上转接,原单位党组织应在党员系统中将党员信息转往“中共银河集团9873.cσm委员会”。

因各地编码方式不同,在外省市系统中建议通过学校名称进行搜索。


常见问题:

Q1:抬头是否可以开到更高一级?

A2019年5月下旬,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包括组织关系转接在内的许多教育管理工作做出调整和规定,其中,“《条例》分别对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等作出规定,特别是规定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这一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职责,为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提供了便利。”2022年5月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统一填写到我校院系级党委。


Q2:可否进行网上转接?

A:从“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党管系统)中的单位转入我校的,采用线上为主的方式,在相关材料无误后,会在该系统中进行接收。如转出单位已开具纸质介绍信,可同步办理,但务必确保党管系统中已转来我校。

从外省市转入上海的,2022年起全国各省市试行跨省市线上转接,采用线上为主、线下(纸质介绍信)为辅的方式进行接收。如党员所在地未开通跨省市线上转接,先提交纸质介绍信。

因各地系统不同,可能存在信息对接不顺畅等情形,仅通过线上转入的同志,入职/开学报到后务必及时亮明身份,如在党管系统中无法接收到转入记录,请及时向转出党组织申请开具纸质介绍信。


Q3:可否提供拟转入党支部名称?

A根据2019年5月下旬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一直以来的相关工作要求,在全国范围进行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是具有相应权限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均不具有权限。

同时,因新生尚未入学,尚不明确编入支部,亦无法提供支部名称。


Q4:介绍信过期了怎么办?

A对于9月入学的新生,如介绍信为当年6月之后开具,因存在暑假,可以顺延至9月仍然有效,无需重开。在此期间,请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自主学习和实践。

除此之外,请与原党组织联系,按其工作要求重新开具。


Q5:是否接收预备党员?

A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九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三十五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拟转入预备党员,应同时符合:

(1)符合预备党员条件,非“突击发展”(参考上述第十九条之规定);

(2)转入时仍处于预备期之内:新生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满之日应在当年开学报到日之后,新入职教工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满之日应在正式办理报到转入组织关系日之后;

(3)在原所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齐全、规范。

对符合条件转入的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之后,为充分了解其各方面表现,可以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党员本人应按原预备期满时间提交转正申请书供党组织研究,本人和相关党组织在形成思想汇报、考察材料时应注意措辞,除确有相关决议外,不应使用“延长预备期”表述。“推迟讨论”属工作需要,与“延长预备期”有本质区别,无需有心理负担。

预备期满之日在当年开学报到日之后的新生预备党员,原则上均应转入组织关系,以免造成学籍时间与转正时间无法对应、影响其他重要审查事宜。


Q6:如何联系院系级党组织的老师?

A参见http://zzb.ecnu.edu.cn/43/0b/c10972a279307/page.htm

去电、去函时请说明或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基本情况。

因各地执行落实存在进度和细节差异,请注意分析问题权责归属,以便更好更快地得到解决。


Q7如何进行网上转接信息确认?

A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相关同志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去往党组织报到,并到有关党组织信息员处进行网上转接信息确认工作。

新入职教职工,请及时到所在院系级党组织报到,提供基本信息,由组织员老师在组织部系统进行转入登记,并编入党支部。待核查档案后,做进一步线上接收或回执处理事宜。

新生请在入学后及时亮明身份,按院系级党组织要求提交信息,待核查入学资格和档案后,由院系级党组织做进一步线上接收或回执处理事宜。


Q8:转出单位有时间要求,新生组织关系能不能先接收再报到?

A不能。

根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新生报到后经相关审查方可注册学籍。

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因此,新生组织关系接收需在新生报到且取得学籍、档案核查无误后陆续办理。纸质介绍信事宜可见Q4,线上转接如转出单位有时间要求,可先撤回在原单位继续管理,待9月开学前转至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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